SX000220 申报享受税收减免(房产税)
【申请条件】
符合申报享受税收减免条件的纳税人,无需进行税收减免备案或者核准,在办理纳税申报时直接享受。
【设立依据】
|
|||||||||||||||||||
|
|||||||||||||||||||
|
|||||||||||||||||||
|
|||||||||||||||||||
|
【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
序号 | 资料名称 | 报送条件 | 资料形式 | 份数 | |
1 |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 首次申报或税源信息发生变化时 |
|
1份 | |
2 |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 首次申报或税源信息发生变化时 |
|
1份 | |
3 | A06552《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 首次申报或税源信息发生变化时 |
|
1份 | |
4 | A06552《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 首次申报或税源信息发生变化时 |
|
1份 | |
5 |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 不支持免填单服务的税务机关所辖的房产税纳税人 |
|
1份 | |
6 |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 不支持免填单服务的税务机关所辖的房产税纳税人 |
|
1份 | |
7 |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 | 不支持免填服务的税务机关所辖的房产税纳税人享受税收减免的 |
|
1份 | |
8 |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 | 不支持免填服务的税务机关所辖的房产税纳税人享受税收减免的 |
|
1份 |
【表证单书】
1.《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doc
2.A06552《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docx
3.《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doc
4.《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doc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办理机构】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上述报送资料中涉及的相关证照、批准文书等信息,各地税务机关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并对外进行告知的,只需要纳税人提供上述材料的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纳税人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5.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在减税、免税期间,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填写申报表及其附表上的优惠栏目。
6.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2.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上述报送资料中涉及的相关证照、批准文书等信息,各地税务机关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并对外进行告知的,只需要纳税人提供上述材料的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纳税人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5.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在减税、免税期间,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填写申报表及其附表上的优惠栏目。
6.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