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税务局委托代征报告申请操作指南

广东省税务局委托代征报告申请操作指南

62702019-12-11 11:29  95商服网
SX000205 委托代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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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代征人已同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所代征的税(费)种已经过“税(费)种认定”流程认定;代征单位代征税款时使用的完税凭证已通过“票证领发”流程领取。

【设立依据】

1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文件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年修正)
制定机关全称 国务院 条款号 第四十四条
条款内容 第四十四条 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托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受托代征单位和人员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序号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资料形式 份数
1 A06124《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 必报
原件
1份
2 A06124《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 必报
原件
1份
3 A06125《委托代征税款明细报告表 必报
原件
1份
4 A06125《委托代征税款明细报告表 必报
原件
1份
5 A09030《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 必报
原件
1份
6 A06476《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 委托代征人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 》时
原件
1份
7 A06476《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 委托代征人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 》时
原件
1份
8 A0710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 委托代征人汇总缴库的情形
原件
1份
9 A0710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 委托代征人汇总缴库的情形
原件
1份

【表证单书】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省办税地图。广东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广东省税务局委托代征报告流程图

【纳税人注意事项】

1.受托代征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受托代征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受托代征人提交的纸质申报表须签章,各项证明资料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5.受托代征人不得将其受托代征税款事项再行委托其他单位、组织或人员办理。
6.纳税人拒绝缴纳的,受托代征人应自纳税人拒绝之时起24小时内将情况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受托代征人未将情况报告的,税务机关可按《委托代征协议书》的约定向代征人按日加收未征少征税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7.受托代征人应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在税款解缴期内向税务机关报送《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以及受托代征税款的纳税人当期已纳税、逾期未纳税、管户变化等相关情况。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解缴,并可从税款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未解缴税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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