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税务局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操作指南

广东省税务局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操作指南

66142019-12-10 11:18  95商服网
SX000201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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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特定事项产生的留抵税额,按照一定的计算公式予以计算退还,主要包括:
1.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2.对外购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价格中消费税部分对应的增值税额退税。
3.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设立依据】

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第一条
条款内容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以下称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一)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二)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四)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五)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填表说明中无特别要求的,办理资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供;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序号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资料形式 份数
1 退税申请报告 必报
原件
1 份
2 增值税专用发票
复印件
1 份
3 《进口货物报关单》
复印件
1 份
4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纳税人属于外购(含进口,下同)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时,对于税务机关能够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报送上述复印件。
复印件
1 份
5 《购进合同》 纳税人属于外购(含进口,下同)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时,对于税务机关能够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报送上述复印件。
复印件
1 份
6 A0649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对于在操作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纳税申报表、税款缴库等电子信息的,可以不再通过纸质资料复核。
复印件
1 份
7 免抵退税申报表 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免抵退申报的纳税人。
原件
1 份
8 《进口协议》 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因购进设备形成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而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时,对于税务机关能够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报送上述复印件。
复印件
1 份
9 A07089《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表 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对外购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价格中消费税部分对应的增值税额退税、符合条件的大型客机和新支线飞机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适用。
原件
1 份
10 A07112《退(抵)税申请表 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的纳税人适用。
原件
1 份

【表证单书】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省办税地图。广东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办理时间】

20日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广东省税务局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流程图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提交的电子资料信息,应当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其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5.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对外购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价格中消费税部分对应的增值税额退税,纳税人应于每月申报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其他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提出申请。
6.纳税人收到退税款项的当月,应将退税额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出。
7.对国家批准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购进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因购进该设备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8.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9.纳税人既有增值税欠税,又有期末留抵税额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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