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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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设立依据】
【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填表说明中无特别要求的,办理资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供;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
序号 | 资料名称 | 报送条件 | 资料形式 | ||
1 |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 | 除异地代开的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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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02096 《货物运输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 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需要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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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经办人身份证件 | 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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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纳税人身份证件 | 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以及除自然人外的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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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A02095《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 除自然人外其它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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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证单书】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
6.1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6.1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