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景名称: 暂无其他场景可以选择
【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 36 号文件印发)第三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 36 号文件印发)第三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设立依据】
|
|||||||||||||||||||
|
|||||||||||||||||||
|
【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填表说明中无特别要求的,办理资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供;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
序号 | 资料名称 | 报送条件 | 资料形式 | |
1 | A01058《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 必报 |
|
【表证单书】
1.A01058《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docx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