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代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功能模块:
该模块下可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在线申请操作。
适用范围:小规模纳税人(符合自开专票的小规模除外)、个体。
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进入代开申请填写页面。
1、填写购货单位信息
输入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系统自动带出其余信息,如信息不符,可自行修改;如购货单位为外省单位,则购货单位其余信息需纳税人自行手动填写,也可以点击购方税号历史记录,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之前成功办理过的购货单位信息,纳税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
2、选择领取方式和税务机关
领取方式可以选择:大厅领取、自助柜和邮寄,选择大厅领取、自助取票柜方式时,需选择税务机关地址。如果选择邮寄方式时,税务机关地址不可选。
3、填写货物或应税劳务信息
A.“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可以根据系统带出商品编码名称选择。也可以自行输入,如果是选择商品编码带出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征收品目自动带出,如果是自行输入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征收品目则需要手动选择,如果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为商品编码范围内,那么本次申请为自动审核,否则,需要人工审核。
B.填写数量和单价后,金额(含税)自动计算,填写的单价和金额都是含税金额。
C.在代开时,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选择运输服务和建筑服务时,备注信息栏自动弹出,则需要填写。
4、销货单位信息
销货单位信息,是由系统自动带出,可修改电话号码。
5、收票人信息
收票人姓名可以选择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和购票员。身份证件类型和身份证件号码系统自动带出,不可修改。如果选择大厅领取和自助柜领取时,邮寄方式、支付方式,邮编和地址会屏蔽,如果选择邮寄时,则需要填写,地址只能是企业的“注册地”和“经营地”。
6、提交
提交时,如果输入的货物劳务信息符合商品编码规则的,则会弹出票样信息供纳税人检查信息是否正确,如果有误则点修改,无误就点确定,则本次申请完结。如果输入的货物劳务名称不符合商品编码规则的,则会弹框提示纳税人需转人工审核,在提交的时候会提示您本次提交成功等待审核,
7、缴款
申请办结后进入【用户中心】(点击业务办理界面右上角公司名称或者点击代开模块里面的历史记录进入到用户中心)在缴款通道中缴纳税款,目前税款缴纳方式支持:三方协议扣款、银联缴款、扫码缴税,三种方式。缴款时,系统会弹出本次代开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各是多少。如果您选择的领取方式为邮寄,税款扣款后,在缴款通道中支付运费。如果选择货到付款,申请办结后先到在缴款通道中缴纳税款,税款扣款后,等待税务发货,快递员送达。
温馨提示:
1、单张代开申请不含税金额不能超过10万元。
2、连续12个代开金额不能超过300万元。
3、对于具有自开资格的纳税人,如果金三已经进行归类管理,则不能代开,否则纳税人可以选择继续代开。
电子税务局代开发票采用邮寄方式的,发票收件人信息应与税务机关征管系统登记信息一致,如地址有误请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