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子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操作流程及新政策和案例说明

宁夏电子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操作流程及新政策和案例说明

78242019-08-21 17:46  中国政务服务网

宁夏电子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操作指引

 

1操作步骤

1点击【我要办税】,如下图所示,也可以在搜索栏模糊搜索功能名称。

 

点击【我要办税】

 

2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如下图所示:

 

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

 

 

3点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进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页面,如下图所示。

纳税人可以点击页面的‘发票信息提取’获取本属期的开票数据

进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页面

 

点击‘确定’数据自动带到主表即附表的相应栏次。检查提取数据是否准确,如果数据提取不准确,可以手动修改。修改的时候进入对应的附表修改。附表一销项,附表二为进项。

 

4点击主附表树,选择【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

 

点击主附表树

 

5进入附表一,如下图所示。

注意:只有税费种认定了对应的征收品目,才允许填写相应的栏次,税费种没有认定,则相应栏次置灰,不可填写。

进入附表一

 

计税方法分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其中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应先进行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认定,再填写相应的栏次,如果没有做该认定,会提示纳税人没有简易征收资格

计税方法分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6填写完成后回到主表,附表一数据会自动带到主表相应栏次,如下图所示。

如果填写的销售额比防伪税控实际开具发票的销售额小,则会触发比对异常

附表一数据会自动带到主表相应栏次

 

7附表一填写完成后,打开附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表),如下图所示:

打开附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表)

本期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第35栏填写,填写完成后金额会自动带到第2栏,如下图所示:

本期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第35栏填写

 

其中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的金额需要先填写【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抵扣清单】附表,填写后数据自动带到第7栏。

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的金额需要先填写【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抵扣清单】附表

 

8进项税额转出部分如下图所示:

纳税人根据本属期进项税额转出具体的项目对应填写即可。

其中‘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为自动带出上期留抵抵欠的税额,不可修改,‘上期留抵税额退税’为自动带出上期留抵退税的税额,不可修改。

进项税额转出部分

 

9待抵扣进项税额只允许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和出口退税企业填写,如果不是,不能填写。

待抵扣进项税额只允许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和出口退税企业填写

   10. 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申报

  根据39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

1、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某纳税人,2019年4月购进不动产,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认证相符,金额100000元,税额9000元。

解析:该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取得的购入不动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进项税额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以下称《附列资料(二)》)对应栏次,同时填入本表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该企业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图所示:

 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申报

 

该企业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该企业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

 

2、不动产待抵扣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为40000元。2019年5月税款所属期,企业决定将未抵扣的税额进行抵扣。

解析:按照政策规定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一次性抵扣,结转填入《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该企业2019年5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该企业2019年5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

 

该企业2019年5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该企业2019年5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

 

11.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填写说明

根据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和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对应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0元,税额900元,当月已认证;取得1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金额1000元,税额9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合计2000元。

解析: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合计2000元,进项税额为:2000元÷(1+9%)×9%=165.14元,该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155.14元(900元+90元+165.14元)。该企业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填写说明

 

该企业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该企业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

 

12.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说明

根据39号公告第七条第一项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某企业自2019年5月1日成立,自2019年5月1日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5月至2019年7月期间,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0000元,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000元,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为60000元,2019年7月期末留抵税额为0。该企业2019年8月份发生销项税额100000元,取得进项税额50000元。

解析:根据39号公告第七条第一项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解析: 该企业在2019年5月至2019年7月期间,提供现代服务取得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重=600000÷(600000+400000)=60%,超过50%,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企业可于2019年8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确认适用政策有效期为2019年5月至2019年12月。按照39号公告相关规定,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该企业2019年5月至2019年7月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在2019年8月一并计提加计抵减额。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确认适用政策有效期为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的方法为:进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四)》,填写第6行第2列的本期发生额后即会弹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如下图),点击‘填写声明’按钮,进行填写。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说明

 

企业2019年8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税额=(60000+50000)×10%=11000(元)

该企业2019年8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该企业2019年8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

该企业2019年8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该企业2019年8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

需注意:主表第19行“应纳税额”等于主表第11行-主表第18行-《附列资料(四)》第6行的本期实际抵减额。

 

13.成品油

    "成品油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必须填报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加油站月份加油信息明细表、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若申报有以上提示,说明企业开启了成品油标识,无论是成品油生产企业还是经销企业都必须填报这四张报表,没有业务的需要进入报表增行,保存进行申报。

图1: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

"成品油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必须填报

   ※增行添加自己企业对应的油品型号,正常录入期初库存等数据,点击暂存。

图2: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

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

   ※增行添加自己企业对应的油品型号,正常录入期初库存量等数据,点击暂存。

图3:加油站月份加油信息明细表

加油站月份加油信息明细表

※加油站企业,增行正常填写。没有加油站业务企业,增行暂存此报表即可。

图4: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

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

加油站企业,增行正常填写。没有加油站业务企业,增行所有数据输入0暂存此报表即可。

依照《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第七条 、第八条之规定成品油经销企业必须填报《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两张表中“油品型号”不得为空,必须增行填入油品型号,如您未开展成品油经销业务,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在金三系统取消成品油经销企业归类标识,取消后不再填报上述附表。此消息为提示性消息,若您是成品油企业,点击确定,继续填写报表申报;若您不是成品油企业有以上提示的需要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取消成品油标识。

 

14.填写完成后回到主表,数据会自动带到主表,如下图所示如果表二填写的进项税额比防伪税控进项税额大,则会触发异常比对,如果发起异常比对,会即时推送至税务机关【异常比对待办任务】,需税务机关处理同意解锁后,才可以清卡。

填写完成后回到主表

 

15.其他附表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即可。

 

二、注意事项

        增值税申报完成后,如果税款已缴纳,少缴税费可以在电子税务局更正,申报作废只能去大厅办理。如果多缴税费只能去大厅申报更正和作废。

        如果产生比对异常发起异常转办,即使税款未缴纳,电子税务局也无法申报作废,只能申报更正

        主表第30栏、31栏数据只是显示作用,不影响应补退税额的计算;

        主表28栏分次预缴税额自动带出,可手动修改;

        表一表二为必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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