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申报
1.功能概述
本模块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
2.进入方式
(1)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申报表(A表)】进入界面。或者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3.注册登陆(可以选择手机APP注册也可以选择注册码注册)
(1)首次登录需要手机扫码下载APP进行手机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扫码登录或使用密码登录。
(2)点击立即注册,通过税务大厅发放的注册码进行注册(注册前联系税务机关获取注册码)。
4.报表填写
(1)注册成功后,直接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页面上方的【申报管理】进入申报页面。
(2)选择【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A表)】点击【立即申报】,确认申报年度点击【确认】。
(3)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通过录入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搜索,可以自动填充相关信息。
(4)填写相应的计税信息(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等信息)点击【下一步】。
(5)录入减免税信息(不涉及减免事项的直接点击进入下一步)点击【下一步】。
(6)确认申报信息(检查相应的申报信息填写是否正确)点击【确认】。
(7)系统生成申报表明细。
(8)申报成功,缴纳税款,选择相应的缴款方式进行税款缴纳。
5.注意事项
(1)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申报。
(2)如果是合伙企业,在填报投资方信息时“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提示不正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比例信息进行维护。
(3)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填报时允许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仅包括属期内发生的“投资者减除费用”(本年实际经营月份数计算的可在税前扣除的投资者本人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的合计金额)、“专项扣除”(按规定允许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金额)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以及其他按规定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符合条件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