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电子税务局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操作流程说明

宁波市电子税务局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操作流程说明

73272019-08-15 08:11  中国政务服务网

【业务概述】

首次申报房产税或者需要新增房产信息时,需要进行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以便进行税源信息管理。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登录时,在主页面中,点击【我要办税】->【税源信息报告】->【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

2、采集

(1)首先点击“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功能菜单,进入“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首页。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

进入“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首页

(2)上述查询条件中,房产编号、房屋产权证书、房产名称、房屋坐落详细地址、纳税义务是否终止、点击“查询”按钮后,对数据进行过滤查询,列表中将会显示所查询的数据内容。

(3)若之前没有采集过税源信息或需要新增房屋信息,则点击“新增房屋”按钮,打开“房屋信息”页面,进行填写内容,如图一; 

图一:

打开“房屋信息”页面

其中,“房屋所在土地编号”需从“房屋所在土地信息选择页面”中选择房屋信息,如图二所示。

图二、

从“房屋所在土地信息选择页面”中选择房屋信息

(4)上述如图一,房源信息新增成功后,弹出“房屋应税信息(从价)或(从租)”,如图三,点击“新增”按钮,再进行从价或从租信息维护。

图三、

“房屋应税信息(从价)或(从租)

注意:在“房屋应税信息(从价)”中有内容后,上方“房屋应税信息(从租)”切换按钮才被激活,否则点击无效

(5)对从价或从租信息维护成功后,点击“确定”按钮,生成数据。

图四、

对从价或从租信息维护

(6)房屋应税信息(从价)或(从租)数据新增完成后,也可点击“变更”进行修改,如图五;

图五、

房屋应税信息(从价)或(从租)数据新增完成

(7)若需要作废某条房产信息,选中该条信息,点击“作废房屋”按钮对该信息进行作废

如图六。

图六、

点击“作废房屋”按钮对该信息进行作废


(8)已维护过的信息,可点击“基本信息”进行维护修改,如图七

图七、

点击“基本信息”进行维护修改

(9)点击“应税明细”对从价和从租信息进行变更,如图七


(10)点击“义务终止”,对纳税人义务终止确认,如图八

图八

对纳税人义务终止确认

(11)点击首页面“进入申报表”按钮,进入“房产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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