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操作步骤】
1、 功能入口:
登录时,在主页面中,点击【我要办税】à【资格信息报告】à【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2、填写申请表
点击下方“暂存”按钮,可以实现数据暂存;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3、上传附报资料
选择上传附报资料信息,可以通过资料库选择和本地上传两种方式上传附报资料,选择上传附报资料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下一步操作。
资料库选择:
本地上传:
勾选将上传的文件保存到【我的资料库】会将上传的数据存至资料库中。
4、预览提交
确定填写信息和附报资料信息,确定后进行提交操作。
5、审核中
提交管理端税务人员进行受理。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查看对应的申请信息;点击“撤销”,可直接撤销申请。
6、完成
税务人员受理之后在“我的已办”中找到申请事项,查看详情后可以看到管理端的受理结果以及下载税务事项通知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