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
【业务概述】
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是指我国境内使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包括将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用于连续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将外购的含税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且生产的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产量占本企业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全部产品总量的50%以上(含)的,可按实际耗用量计算退还所含已缴纳的消费税。
【操作流程】
【纳税人端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
(1) 【办税中心】 - 【一般退(抵)税管理】-【一般退(抵)税管理】-【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点击进入申请界面。
(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可快速查找,进入退税界面。
2、具体操作
(1)填写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表,录入所属期起、所属期止、退税类型、银行名称、申请退抵税(费)方式、申请退抵税(费)额、退抵税费原因类型、经办人、财务负责人、填表日期等内容,上传附件资料后,依次点击【保存】、【下一步】。
(2)弹出提示界面,点击【提交】,如需下载申报凭证,可点击【下载凭证】按钮。
(3)税务人员审核后的状态
= 1 \* GB3 ①若税务人员同意受理,则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中可查询到“资料预审通过,待前往大厅提交纸质资料”的状态。
= 2 \* GB3 ②若因需补齐补正资料或内容,而未通过税务人员的审核,则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中可查询到“受理不通过,待补齐补正”的状态,修改后重新申请。
= 3 \* GB3 ③若经税务人员审核后,不予受理,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中可查询到“不予受理”的状态,流程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