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入口及房产税申报(优化版)操作流程说明

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入口及房产税申报(优化版)操作流程说明

61932019-08-07 19:31  中国政务服务网

申报提交(优化版)

功能描述

本模块为纳税人提供“房产税申报”的功能。

操作说明

          已办理房产税税种在登记的,选择【按期应申报】进入申报清册,按照对应的计征方式选择申报入口,点击右侧的【填写】进入申报表,点击【详情】可查看已采集税源申报情况。

按照对应的计征方式选择申报入口

          无税种登记,或存在往期未申报的情况的,可选择【其他申报】的菜单进入本模块,系统显示申报清册页面,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

系统显示申报清册页面

          进入房产税申报(优化版)申报首页面

 进入房产税申报(优化版)申报首页面

          税源存在20191月以后的往期未申报数据时,不允许批量申报属期为2019年以后的税源;避免批量申报2019年往期属期时,无法享受普惠政策。

          需将税款所属时期调整为2019年首期应申报属期,2019年之后的应申报信息进行逐期申报对2019年之后的应申报信息进行逐期申报

          需要采集或者维护税源信息的,点击【进入采集】,则进入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页面,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集或者修改税源信息。

进入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页面

          需要申报房产税的,先选择税源编号,可对单个房产税源进行申报,当税源编号不选择时,则默认为全部税源合计申报,选择之后点击【填写申报表】。

          进入房产税申报表填写页面,需要注意的是房产税纳税申报表中房产税申报从价计征明细数据以、从租计征明细数据及减免税数据是由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的数据带出,如需调整申报数据,需要先作废申报,再对税源采集信息进行维护。申报数据核对无误后,还需要填写办理人身份证件类型、办理人身份证号是否代理申报等信息,填写之后需要申报的,点击【申报】。

          系统出现应税款核对页面,应税款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

          点击【申报】,系统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可以点击“申报”按钮直接进行申报提交操作”,点击【申报】。

 

          申报成功,需要缴纳税款的点击【缴款】,无需划缴税款的点击【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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