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收多缴退抵税
【业务概述】
误收多缴退抵税,指因税务机关误收,或纳税人误缴而产生的应退还给纳税人的税款。在实际征收过程中,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多缴的税款,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多缴税款的,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应该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退还手续。
以下业务也属于误收多缴退抵税范围:
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
对于“税务处理决定书多缴税费”“行政复议决定书多缴税费”“法院判决书多缴税费”等类多缴税款办理退税。
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操作流程】
【纳税人端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
(1) 【办税中心】 - 【一般退(抵)税管理】-【一般退(抵)税管理】-【误收多缴退抵税】,点击进入申请界面。
(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可快速查找,进入申请界面。
2、具体操作(现只能办理原国税税种的退抵税)
(1)填写退(抵)税申请表。
点击【税票信息查询】,按照纳税人缴税方式勾选填写,如:纳税人为电子税票,勾选后,填入电子税票号码,点击【查询】,勾选需退税选项,点击【确定】。
= 1 \* GB3 ①若纳税人存在欠税信息,且欠税金额大于等于退税金额,录入提退税金类型、提退税费原因类型、申请退抵税(费)方式(抵欠)、本次退抵税金额等内容。
= 2 \* GB3 ②若纳税人存在欠税信息,且欠税金额小于退税金额,录入提退税金类型、提退税费原因类型、申请退抵税(费)方式(先抵后退)、本次退抵税金额等内容。
= 3 \* GB3 ③若纳税人无欠税信息,录入提退税金类型、提退税费原因类型、申请退抵税(费)方式(退税)、本次退抵税金额等内容。
(2)点击【附送资料】,进入上传文件界面。点击必报资料的【选择文件】按钮,上传相应资料,上传成功后,点击关闭按钮,系统将自动跳转回申请表界面,依次点击【保存】、【下一步】。
(3)弹出提示界面,点击【提交】。
(4)税务人员审核后的状态
= 1 \* GB3 ①若税务人员同意受理,则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中可查询到“资料受理通过,审核中”的状态。
= 2 \* GB3 ②若未通过税务人员审核,需补齐补正,则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中可查询到“受理不通过,待补齐补正”的状态,修改后重新申请。
= 3 \* GB3 ③若经税务人员审核后,不予受理,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中可查询到“不予受理”的状态,流程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