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一般退(抵)税管理操作流程说明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一般退(抵)税管理操作流程说明

86382019-08-04 21:52  中国政务服务网


一般退(抵)税管理

纳税人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提交退(抵)税申请,税务机关将其多缴税款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应当退税进行审核后予以退还。退(抵)税管理包括:误收多缴退抵税、入库减免退抵税、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车辆购置税退税、车船税退抵税、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和不予加收滞纳金审批等。

1.误收多缴退抵税

【模块说明】

误收多缴主要指纳税人自行发现多缴税款,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退(抵)税申请,税务机关将其多缴税款予以退还。纳税人可以通过本功能提交误收多缴退抵税申请。

【进入路径】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首页→〖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误收多缴退抵税〗

【功能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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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入库减免退抵税

【模块说明】

入库减免退抵税,指纳税人经批准的减免税款由于此前已经缴纳(如先征后退),形成的应退抵税费。纳税人可以通过本功能提交入库减免退抵税申请。

【进入路径】

首页→〖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入库减免退抵税〗

【功能界面】

入库减免退抵税

3.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

【模块说明】

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指按照分期预缴、按期汇算结算的征管方式,对纳税人多缴税款予以清算形成的应退税费。纳税人可以通过本功能提交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申请。

【进入路径】

首页→〖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

【功能界面】

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

4、车辆购置税退税

【模块说明】

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2)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3)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纳税人可以通过本功能提交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

【进入路径】

首页→〖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车辆购置税退税〗

【功能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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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车船税退抵税

【模块说明】

纳税人可以通过本功能提交车船税退抵税申请。

【进入路径】

首页→〖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车船税退抵税〗

【功能界面】

车船税退抵税

6.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

【模块说明】

纳税人可以通过本功能提交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

【进入路径】

首页→〖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

【功能界面】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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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

【模块说明】

境内使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包括将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用于连续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将外购的含税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且生产的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产量占本企业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全部产品总量的50%以上(含)的,可以按实际耗用量计算退还所含消费税。纳税人可以通过本功能提交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申请。

【进入路径】

首页→〖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

【功能界面】

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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