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操作流程说明

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操作流程说明

101692019-07-30 11:25  中国政务服务网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1. 适用范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自开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2.访问路径

打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我要发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3.操作流程

点击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页面,如下图所示:

点击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填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和申请理由,点击确定后跳转到票面信息展示。

票面信息展示

E:\符合性图片\操作手册\红字发票\2.png

核对信息并填写申请理由后点击提交,弹出申请成功。

核对信息并填写申请理由后点击提交

申请成功后进入申请列表界面等待税务机关审核。

申请列表界面等待税务机关审核

4. 注意事项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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