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纳税人证件遗失、损毁管理操作流程说明

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纳税人证件遗失、损毁管理操作流程说明

54362019-07-30 08:01  中国政务服务网

证件遗失、损毁管理

1适用范围

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并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2访问路径

纳税人登录后,点击首页的我要办税,选择特定涉税信息报告-证件遗失、损毁管理。

3操作流程

1.纳税人填写遗失被盗税务证件信息。

证件遗失、损毁管理

填写完成后提交。

4注意事项

该业务为即办类事项,纳税人请保证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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