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电子税务局不动产项目报告及注销不动产项目报告操作说明

湖北省电子税务局不动产项目报告及注销不动产项目报告操作说明

58642019-07-30 07:11  中国政务服务网

不动产项目报告

1.适用范围

营改增前,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的,应在不动产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资料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不动产项目登记。

2.访问路径

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源信息报告】--【不动产项目报告】

3.操作流程

输入表单中相关信息点击右下方“保存”按钮。

不动产项目报告

4.注意事项

带星号项目为必填项,此事项为非即办事项。

注销不动产项目报告

1.适用范围

营改增前,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的,应在不动产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资料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不动产项目登记。

2.访问路径

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源信息报告】--【注销不动产项目报告】

3.操作流程

按照系统提示选择要注销的工程项目信息,

注销不动产项目报告

再录入表单中相关信息,点击右下方“保存”按钮。

注销不动产

4.注意事项

带星号项目为必填项,此事项为非即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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