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申请
1 功能概述
中国居民(国民)认为,与中国签订税收协定并生效执行的国家或地区所采取的措施,已经或将会导致不符合税收协定所规定的征税行为,可以按规定向省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总局与缔约对方主管当局通过相互协商程序解决有关问题。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1)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行政救济】-【启动税收协
定相互协商程序申请】进入界面。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 填写页面数据必录项以及相应信息,编辑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保成
功,点击“确定”。
3、 点击“下一步”跳转至上传附送资料页面。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提示提成
功,该申请提交到税务机关系统中,申请操作全部完成。
3 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