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
1 功能概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1、 进入方式: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及其他收入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点击菜单进入申报页面。
2、 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填写申报表信息相应数据。
3、 录入完成后,点击“申报”按钮,确认数据录入无误。系统提示,申报成功,提示是否进行网上扣款。点击“是”按钮跳转到【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联合缴款】页面进行缴税。
1、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