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认定
1 功能概述
符合居民企业认定条件的境外中资企业,使用本功能向中国境内主要投资者登记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居民企业身份认定申请。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1)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认定】,点击进入界面。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 点击“增行”,编辑投资者、被投资者情况内容;
3、 编辑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
4、 点击“下一步”跳转至上传附送资料页面。
5、 点击“上传”,在弹出界面选择本地采集文件开始上传(可一次上传多个文件),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提示上传成功。
6、 附列资料逐个上传完毕,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提示提交成功,该申请提交到税务机关系统中,申请操作全部完成。
3 注意事项
1、 若纳税人存在社会信用代码,如果纳税人识别号和社会信用代码不一致,在统一受理界面,输入纳税人识别号,会提示“此纳税人已存在社会信用代码,不能使用纳税人识别号,请输入正确的社会信用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