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优惠备案
一、功能概述
纳税人依法享受增值税减免,应提交相应资料,提出申请,经具有审批权限的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权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减免税。
二、操作步骤
1、纳税人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收减免】-【税收减免核准】-【增值税税收减免核准】进入界面;
2、选择对应的减免项目,选择后点击【确定】按钮,同时支持减免项目查询操作;
3、录入减免起止日期;
4、选择需要上传的附件;
5、填写经办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信息确认流程;
6、确定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如需修改点击【修改】按钮返回上一流程进行修改;
三、注意事项
1、此业务为预申请功能,申请后需要等待局方的审批;
2、增值税优惠备案表单填写可参考范本样式进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