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电子税务局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及年度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江西省电子税务局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及年度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81172019-07-24 15:32  中国政务服务网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及年度申报

一、功能概述

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在每个月(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预缴企业所得税,在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年度申报时有免税收入或不征税收入的纳税人在年度申报时需要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

二、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1)【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核定征收月季度及年度申报】,进入界面,在页面选择是月季度申报还是年报。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进入表单后,填写相关表单数据,填写数据后确认录入无误,点击【申报】按钮。

3、点击【是】跳转到【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联合缴款】页面进行缴税。

4、申报成功后,纳税人可以选择即使进行扣款,直接点击【缴款】按钮即可,若纳税人签订了三方协议,系统默认使用三方协议扣款;若纳税人未签订三方协议,系统则提示纳税人采用银联的方式进行扣款,扣款成功后申报业务流程结束。同时纳税人在申报成功后可以选择关闭扣款页面,等所有税种申报成功后再集中进行扣款,集中扣款可通过菜单【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菜单进行扣款。

三、注意事项

1、纳税人在进行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及年度度申报前,必须先做税务登记、企业所得税税(费)种认定、居民企业、征收方式为核定征收。

2、对于核定征收纳税人,需要先做征收域的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依申请流程,有两种核定方式:所得利润率和应纳所得税额。

3、月(季)度申报时,只填写主表。

4、年度申报时,有免税收入或不征税收入的,先填写附表,再填写主表;无免税收入或不征税收入的则直接填写主表。

5、根据纳税人税费种认定信息,判断“征收方式”是否为“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不属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给出提示“本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和指定扣缴纳税人”。

6、判断登记信息是否为居民企业,不属于“居民企业”的纳税人给出提示“本申报表适用于居民企业”。

7、系统监控纳税人当前系统时间前一个年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是否都已完成申报,如否,提示“纳税人×年×月至×年×月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未申报,不允许进行年度申报”。

8、对于正常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报申报前,需要完成第四季度或12月份的月(季)度申报,否则不允许进行年报申报。

9、对于年中注销的纳税人,则需要完成注销日期所在月(季)度的申报后,再进行该年度的年度申报。

10、系统先按照上一年度属期查询当前纳税人是否存在企业所得税税种认定,如果不存在,则默认再按上一个月属期查询当前纳税人是否存在企业所得税税种认定,如果不存在,则提示“当前纳税人未进行企业所得税税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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