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电子税务局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核定操作流程说明

江西省电子税务局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核定操作流程说明

57522019-07-24 11:23  中国政务服务网

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核定

一、功能概述

用票单位向税务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税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

二、操作流程

1、纳税人依次点击【办税中心】—【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核定】点击进入界面。

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核定

2、填写印刷理由

填写印刷理由

3、选择发票名称,填写企业冠名发票名称、份数、金额等信息;

填写企业冠名发票名称

4、上传附件;

5、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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