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登记
一、功能概述
根据《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第22号)令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二、操作步骤
1、纳税人依次点击【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登记】菜单进入界面。
2、在“选择具体情形”栏中,选择“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类型”;填写相应的选项与日期。
页面编辑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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