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行政处罚分册(纳税人端)操作说明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行政处罚分册(纳税人端)操作说明

80502019-07-22 16:24  中国政务服务网

1责令限改

1.2纳税人端

1.2.1纳税人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系统,进入办税桌面-我的待办”模块,从待办列表查看“待处理违法行为记录”记录,点击“办理按钮可进入纳税人违法行为记录页面。或者选择‘事项办理’模块,‘涉税事项办理’-‘法制’-‘办理’进入纳税人违法行为记录页面

进入纳税人违法行为记录页面

1.2.2进入界面后,可输入查询条件,选择对应的违法行为

选择对应的违法行为

1.2.3 选择对应的违法行为,点击‘查看’按钮,可查看责令限改通知书。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签收了责令限改通知书并点击确认在电子税务局办理后,该案源派送给所属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在签收责令限改通知书时,点击界面左边的“裁量基准告知信息”,可浏览该项类别的违法行为对应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法律依据。

裁量基准告知信息

2行政处罚处理(简易/一般一致)

2.2纳税人端

2.2.1在提交处理申请大概一个工作日之后,纳税人登录系统,选择‘事项办理’模块,‘涉税事项办理’-‘法制’-‘办理’进入纳税人违法行为记录页面

进入纳税人违法行为记录页面

2.2.2进入界面后,可输入查询条件,查看之前已经提交过的对应的违法行为处理状态

查看之前已经提交过的对应的违法行为处理状态

2.2.3若税务机关已对之前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该条违法行为对应状态将更新为“已处理待签收”点击‘查看’按钮,可对应的相关处罚文书进行签收并缴款

2.2.4 点击‘缴款’,进入支付缴款界面,完成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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