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自主有税申报
功能概述:这个功能只适用于广州市南沙区非报验登记、纳税人状态正常和登记注册类型非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内资个体、港澳台个体、外资个体、内资合伙、港澳台合伙、港澳台合伙、内资个人、港澳台个人、外资个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等。
1、点击【申报缴税】-【申报清册】-【其他申报】-【南沙自主有税申报】。
2、在电子办税服务厅点击【申报】按钮或在电子税务局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后,进入申报表初始页面,如下图所示。
3、在自主有税申报引导页选择大类、税目,在税费种处选择征收项目、征收品目、征收子目,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申报,如下图所示。
4、填写完申报数据后,点击【申报】按钮,然后确认申报即可,如下图所示。
5、点击确认后进入该页面则表示您已申报成功。如确认申报金额,请点击“缴款”按钮进入缴款操作。如发现申报金额有误,请立即作废。
注意事项
申报表申报操作与电子办税厅申报表操作步骤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