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介绍:本功能适用于存量房交易卖方共有人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卖方交易信息采集。
申请入口:套餐业务-房产交易-存量房交易-我要买房
1.进入信息采集页面,页面初始化弹出纳税人告知书,纳税人需阅读并同意,才可继续操作,如不同意,则退出流程。
2.点击“同意”后,页面弹出纳税人承诺书,接受则继续下一步,不接受则流程退出;
3.点击“接受”按钮后,系统弹出个人住房买卖相关政策说明及操作步骤简要说明,点击“确定”后开始填写信息;
4.纳税人填写卖方共有人信息,*标注栏次为必填项,点击“添加共有人”可以增行,点击“删除共有人”可以删行;
5.当卖方信息“是否满5年家庭唯一住房”为“是”时,还需录入家庭成员信息;
6.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房源信息采集页面,系统自动带出卖方共有人房源信息选择房源并点“确定”按钮返回房源信息页面;
7.如果未查询到房源,点击“取消”按钮返回手动录入房源信息,房源信息都是必录项;
8.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附列资料采集页面,*标记为必传资料,其他选传。点击“上一步”可返回共有人信息页面修改共有人信息及家庭成员信息;
也可通过点击“扫描二维码上传文件”按钮扫描二维码,通过手机上传图片,点击按钮的同时系统会自动发送短信验证码到用户手机;
手机扫描二维码会打开确认页面,录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
点击“拍照上传”按钮上传图片资料,录完所有资料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
9.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卖方信息确认页面,点击“上一步”可返回房源信息采集页面修改房源信息;
10.录入买方共有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11.点击“保存”按钮完成卖方信息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