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小规模纳税人登录重庆市网上税务局,切换为企业主体身份,点击【发票办理】-【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
二、阅读发票代开协议,点击‘我已阅读’进入代开界面。
三、填写代开申请,点击【下一步】。
注意事项:
(一)红色*内容为必填项。
(二)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回车键’后系统带出购货方信息(有三种情况):填写为本市的一般纳税人识别号可代自动带出购货方基本信息;填写为本市的小规模纳税人识别号会提示‘不是一般纳税人不予以代开’;填写其他省的纳税人识别号后按下回车键,不做校验,可自行填入购货方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后会提示‘是否保存该购物方信息’,若选择‘确定’,则保存为常用购货方。下次再为该购货方开具发票时点击‘选择(N)’按钮,能够直接带出该购货方信息及上次代开的货物劳务信息。
(三)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单次申请价税合计金额最高为1000,000元(不含)
(四)如纳税人需要代开认定征收品目外的货物(劳务)名称,需要先到主管税务机关认定要开具的征收品目,重新登录网上税务局选择新认定的征收品目即可。
四、进入‘上传资料’界面,点击【下一步】。按照页面提示附列资料是否必报进行资料上传。
五、选择领取方式。
目前系统支持邮寄和自助终端领票两种取票方式,选择邮寄方式时弹出邮寄协议书,点击确认后可以进入下一步;选择ARM机取票后,页面显示当前可取票ARM机。选择完后点击下一步,然后会弹出一个提示信息,确定后弹出“保存成功”,进入税款缴纳界面。
(一)选择邮寄发票后,系统提示邮寄协议书,点击“接受”,然后选择邮寄地址,点击下一步已进入税款缴纳页面。
(二)选择自助终端领取方式后,系统显示当前可取票ARM机位置分布表。点击页面最下方的【下一步】按钮进入税款缴纳页面。
六、点击下一步,进入‘税款和邮费缴纳’,按照页面提示缴纳税款和邮寄费用。
(一)选择邮寄方式取票的纳税人,除缴纳税款以外,还需在网上进行支付邮寄费用。
(二)选择ARM取票方式,需要在网上缴清税款后,才能通过点击“获取验证码”获得在取票验证码。
注意事项:
(一)税款缴纳支持两种方式
三方协议实时扣款:签订了三方协议的纳税人可以选择。
银联支付:跳转银联界面进行支付(无需本人银行卡)。
(二)邮费缴纳:点击‘缴纳邮费’后跳转银联界面进行支付。
注意事项:
(一)退税问题:纳税人在办理企业代开发票业务,无论采取三方协议实时扣款还是使用私人银行卡缴纳税款的,需要申请退税时,缴纳的税款只能退到企业名下的银行账户。
(二)纳税人申请邮递渠道代开发票,必须完成申请并缴纳税款,才能申请下一笔业务。如有未缴纳税款的代开申请,需要完成缴税或者作废后,才能申请下一笔代开专票任务。缴纳税款后不缴纳邮费的,该笔任务暂存纳税人待办事宜,待缴纳邮费后,任务推送后台进行开票邮寄。
(三)申请自助办税终端缴税取票,必须缴纳税款后,才能申请下一笔业务。
(四)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申请后不缴纳税款的,2天后(第二日晚24点后)自动删除,月底当晚24点删除全部当月的未缴税代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