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操作流程说明

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操作流程说明

56712019-07-17 16:06  中国政务服务网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业务介绍: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应在规定的缴纳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后,方可延期缴纳税款,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申请人在申请表中要说明延期缴纳的税种、延期缴纳税额、税款所属时间、延期缴纳税款的理由、申请延期缴纳的期限等内容。理由部分要如实填写不能按期纳税的困难,期限部分最长不超过3个月。

纳税人的延期缴纳申请书被批准后,可延期纳税,在批准期限内,不加收滞纳金。

申请入口: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搜索“延期”,选择功能菜单【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初始化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告知书,需阅读并同意:

初始化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告知书

初始化承诺书,需阅读并同意。

第一步:信息录入

 信息录入

1. 选择需延期缴纳的税目,填写延期缴纳税额和延期缴纳期限,其中延期缴纳税额应小于或等于应纳税额,延期缴纳期限应在限缴期限之后的3个月内。

2. (当期货币资金余额 - 当期应付职工工资支出预算 - 当期社会保险费支出预算 )< 本次延期缴纳税额合计。

3.带*项为必填。

4. 填写完毕,点击[下一步]按钮将暂存页面数据,同时进入附列资料采集页面。

第二步:上传附件。

 请点击页面“+”图标选择文件进行上传

1. 请点击页面“+”图标选择文件进行上传,请按页面提示信息进行分类上传,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

2. 是否必报为“是”时,该项资料必须上传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

3. 上传份数栏标识了该项资料允许上传的份数。

第三步:确认提交。

1.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预审;也可点击[上一步]返回修改信息后,再回到该页面提交。

2. 提交成功的事项可以在“我的申请”中查询受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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