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发票验(交)旧操作流程说明

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发票验(交)旧操作流程说明

102332019-07-11 17:05  中国政务服务网

发票验(交)旧

业务概述

当纳税人有发票需要验旧时,使用此功能。升级版发票纳税人可自动查询已开具的发票信息,非升级版发票纳税人需手工录入发票开具信息。升级版发票和冠名发票纳税人只验旧正常开具的发票时,提交后系统自动验旧,无需税务机关审批,有作废发票或红字发票时需上传相关附件并提交税务机关审批。其他发票纳税人开具的正常发票和作废发票验旧都必须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审批。

操作说明

一、纳税人登录成功后,在首页点击【我要办税】,通过【发票使用】-【发票验旧缴销】-【发票验(交)旧】路径,进入“发票验(交)旧”功能界面。
发票验(交)旧模块包括[升级版发票验旧]、[冠名发票验旧]和[其他发票验旧]三个模块,纳税人根据验旧的发票种类自行选择。升级版发票指升级版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冠名发票指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其他发票指除升级版和冠名发票以外的所有发票种类。
二、填写发票验旧申请
(一)升级版发票验旧
1.点击[升级版发票验旧],打开“升级版发票领用(交旧验旧)申请表”。
2.选择发票验旧时间,选择需要验旧的发票种类,点[查询],根据查询条件显示已开具的发票信息,不选择发票验旧时间时,默认查询所有时间内已开具的发票信息;不选择种类时,默认查询纳税人所有升级版发票种类。
    3.此时查询的开票信息,包含正常开具发票、作废发票、红字发票。如有作废发票,必须剪角并全联次上传作废发票图片;如有红字发票,必须全联次上传红字发票及其相关资料图片,一并上传提交,等待税务机关的审核;如无作废、红字发票,提交后系统自动验旧。
4.通过申请材料栏上传红字发票、作废发票图片,通过点击[浏览…]按钮添加图片,点击[+]按钮可上传多张,最多支持8张图片上传,每张图片不能超过200KB;如果上传附件较多,可通过制作PDF文档上传,相关要求及制作PDF文件方法,点击[发票剪角要求图示]及[附件上传说明]查看。
5.点击[查看结存]可查看纳税人结存的未验旧发票信息。点击[导出结存]可将结存信息以EXCEL格式导出。
6.如果只需验旧正常开具的发票,不验旧作废发票和红字发票,可以在升级版发票查询时,勾选“正常填开”,勾选后只能查询出正常开具的发票。
7.填表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确认信息页面。确认信息有误需要修改时,点击[上一步]按钮,返回填表页面,对信息进行修改。
8.确认信息正确,暂时不需要提交税务机关时,可以点击[保存]按钮,先保存所填写内容,保存成功返回提示信息。也可以点击[提交]按钮,直接提交验旧申请单。
(二)冠名发票验旧
1.点击[冠名发票验旧]按钮,进入发票领用(交旧验旧)申请表填写界面,据实际情况,按填表说明填写发票验旧信息。
2.通过点击[查看结存]按钮查看未验旧的结存发票信息,点击[导出结存]按钮可以EXCEL格式导出结存信息。
3.要同时验旧不同时间段、不同发票代码、不同发票号码段的发票时,点击操作中的[+]按钮来增加一条新的验旧信息;当增加了多条信息,需要减少时,点击操作中的[-]按钮来删除一条验旧信息。
4.只填写了正常开具发票信息的,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确认页面,点击[提交]按钮,验旧信息系统自动审核验旧,系统提示“发票验旧成功”,则表示验旧完成。
5.填写了作废发票和红字发票的,需要上传相关附件资料,上传附件要求与升级版发票相同,提交申请后,等待税务机关的审核。
6.填表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确认信息页面。确认信息有误需要修改时,通过点击[上一步]按钮,返回填表页面,对信息进行修改。
7.确认信息正确,暂时不需要提交税务机关时,可以点击[保存]按钮,先保存所填写内容,保存成功返回提示信息。也可以点击[提交]按钮,直接提交验旧申请单。
 
(三)其他发票验旧验旧
1.选择[其他发票验旧]按钮,进入发票领用(交旧验旧)申请表填写界面,据实际情况,按填表说明填写发票验旧信息。
2.通过点击[查看结存]按钮来查看未验旧的结存发票信息。点击[导出结存]按钮可以EXCEL格式导出结存信息。
3.要同时验旧不同时间段、不同发票代码、不同发票号码段的发票时,点击操作中的[+]按钮来增加一条新的验旧信息;当增加了多条信息,需要减少时,点击操作中的[-]按钮来删除一条验旧信息。
4.填表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确认信息页面。
5.确认信息有误需要修改时,通过点击[上一步]按钮,返回填表页面对信息进行修改。确认信息正确,暂时不需要提交税务机关时,可以点击[保存]按钮,先保存所填写内容。保存成功返回提示信息。
6.确认信息正确,可以提交到税务机关,则点击[提交]按钮,发票验旧信息提交到纳税人所属的税务机关。通过此模块提交的发票验旧申请必须三个工作日内携带已开具发票存根联(使用税控机的纳税人还应报送发票使用汇总数据报表、分月明细表)、作废发票全部联次、负数发票及其对应的正数发票到税务机关进行办理,否则系统自动退回,退回后可再次提交。

注意事项

1.增值税升级版发票验旧信息是查询“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数据,请及时上传您的发票开具信息。
2.为防止发票验旧信息过多导致查询超时,发票验旧时间范围选择时不能跨月。
3.当发票种类下拉框无可选项时,请点击左下角[查看结存]按钮确认是否已无可验旧的发票。
4.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存在红字或者作废的验旧信息时,无需上传相关附件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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