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入口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操作流程说明

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入口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操作流程说明

85932019-07-11 07:48  中国政务服务网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业务概述

纳税人到达经营地后,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通过本模块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报验信息,反馈报验状态、报验时间、报验机关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

操作说明

一、纳税人打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官网,首次无需登录,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路径进入。
湖南省电子税务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二、录入需要验证的信息,点击[查询],信息准确无误的话,系统提示“验证成功”,系统自动弹出“新增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页面。
新增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页面 

(一)在“新增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页面只需要选择或填写“经营地街道乡镇”、“主管税务局”、“办税人姓名”、“办税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等栏次,其它栏次内容由系统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二)点击[下一步],回到报验登记主页面,也可以点击[上一步]进行修改。
(三)检查无误后可点击[保存],或直接点击[提交]。选择[保存],将在【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主页面形成草稿,草稿可以进行修改、删除;选择[提交],申请事项将提交至主管税务机关,系统提示“您的申请事项已受理,如需办理其他业务请前往经营地税务机关咨询办理。”
(四)纳税人提交报验申请后,可在此模块重复上述操作查看申请事项进度。如果税务机关尚未受理,系统会提示“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正在等待税务机关申请,请耐心等待!”;税务机关审核受理,通过报验,系统会提示“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已报验,请勿重复办理。”
 

注意事项

1.该模块仅限省外纳税人到本省经营时申请报验,本省纳税人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不适用此模块。
2.纳税人应当在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效期内在经营地从事经营活动,若合同延期,可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或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的延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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