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入口及注销扣缴税款登记事项操作说明

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入口及注销扣缴税款登记事项操作说明

58452019-07-09 08:34  中国政务服务网
注销扣缴税款登记事项


【业务描述】
未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扣缴义务的,或者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未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未依法终止纳税义务,仅依法终止扣缴义务的,应当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扣缴税款登记。
【报送资料】
(1)《注销扣缴税款登记申请表》。
(2)《扣缴税款登记证》。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已扣缴税款凭证复印件。
(5)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及其他有关注销证明文件。

【功能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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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扣缴税款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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