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套餐
一、套餐业务描述
纳税人首次核定增值税发票票种或者基本信息、发票信息发生变化后,需携带税控设备至税务大厅申请设备变更发行,通过此套餐可依次申请“增值税发票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
二、办理流程
(一)业务办理流程
模块路径:河南省电子税务局首页-【我要办税】-【个性化办税】-【套餐及组合业务】-【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套餐】
打开【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套餐】模块,如下:
增值税发票核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申请核定增值税发票,模块路径为【我要办税】-【发票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发票核定及调整】。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操作手册的【4.2.3防伪税控系统发票核定及调整】。
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
纳税人申请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需先通过【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申请】申请最高开票限额。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操作手册的【4.6.1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申请】。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
纳税人首次核定增值税发票票种后,可通过该模块进行设备发行。模块路径为【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操作手册的【4.2.12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