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操作流程说明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操作流程说明

144772019-06-30 07:27  中国政务服务网

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一、业务描述

税收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为证明纳税人已经缴纳税款或者已经退还纳税人税款而开具的纸质税收票证。其适用范围是:

(1)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后,已经向纳税人开具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纳税人需要换开正式完税凭证的;

(2)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票证(《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票和《印花税票销售凭证》除外),需要重新开具的;

(3)对纳税人特定期间完税情况出具证明的;

(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需要为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情形。

税务机关在确保纳税人缴、退税信息全面、准确、完整的条件下,可以开展前款第四项规定的税收完税证明开具工作,具体开具办法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

二、操作流程

(一)开具完税证明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开具完税证明】

填写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开具完税证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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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明开具历史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证明开具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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