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
一、业务描述
符合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根据具体的优惠事项,提供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优惠备案。
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情形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
二、操作流程
(一)业务办理流程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办税】-【税收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
1.打开【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填写表单:
2.点击【保存】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按钮,表单填写的内容被保存。
3.点击【资料采集】,进入资料采集页面:
点击【选择】/【扫描】按钮,从本地选择一张图片,点击【上传图片】
注:下图仅为上传流程演示,具体上传附件以资料采集页面列表显示为准。
待页面提示“上传完成”后,点击【确定】,即完成资料采集。
4.点击【返回至表单】,页面跳转至表单页面;确认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待页面提示“提交成功!若无需继续办理业务,请及时退出系统!”后,点击【确定】,页面跳转至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二)业务办理情况查询
1.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业务提交后,可通过【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该业务办理进度及业务状态:
2.历史办税操作查询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查询】-【历史办税操作查询】
业务办结后,可通过【历史办税操作查询】,查看企业已经办理完成的业务(即状态为已完成、已作废的业务),如下:
三、注意事项
1.表单中灰色项为自动带出不可编辑项,白色项为选填项,绿色项为必填项;
2.如果纳税人进行过放弃免税权备案,且受理日期所属月份小于备案月份次月加36个月的,系统提示该纳税人已放弃免税权,不予受理;
3.不允许同一税种在同一所属期间进行重复税收减免事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