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据实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一、业务描述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如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正常经营的,无论盈利或者亏损,应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终止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应当在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报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后,可以适当延长申报期限。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如在年度内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需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进行当年度的所得税年报:
1.临时来华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不足年,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且已经结清税款;
2.汇算清缴期内已办理注销;
3.其他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不参加当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操作流程
(一)业务办理流程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非居民企业(据实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1.打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写表单:
2.填写表单,点击【保存】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按钮,表单填写的内容被保存:
3.保存后如果发现数据有问题,可点击【删除】按钮进行删除保存数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确定删除报表信息?”,点击【确定】按钮,表单填写的内容被删除:
4.保存过后,在【申报扣款】--【网上申报】勾选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据实(年度),可点击【申报数据提交】按钮,待页面下方提示“申报成功!”,点击【确定】按钮,即申报成功:
5.点击【打印预览】,跳转到打印预览页面进行打印或导出。
(二)业务办理情况查询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
申报后,可在【申报信息查询】,查看申报结果:申报成功后可查询到相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