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分支机构操作说明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分支机构操作说明

70202019-06-25 13:10  中国政务服务网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分支机构

一、操作流程

参考: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一般企业

(一)业务办理流程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所得税2018(分支机构年报)】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208年版

1.打开【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2018年版)】,填写表单并保存:

2.打开【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写表单并保存:

填写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打开【网上扣款】-【网上申报】菜单,选中“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年度查账)_汇总分配”点击【申报数据提交】按钮:

提交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年度查账)_汇总分配

注意事项:

1、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需要总机构申报完后,分机构申报【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208年版)】和【A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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