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汇总企业)操作说明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汇总企业)操作说明

56262019-06-24 06:05  中国政务服务网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汇总企业)

一、操作流程

参考河南省电子税务局

对应报表如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汇总企业)

三、注意事项:

1、汇总纳税企业增值税分配表的报送条件为按照销售分配比例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纳税申报时。分支机构是否报送该表由各地自定。

2、增值税税率调整,将附表一、附表三、增值税农产品报表中16%税率调整为13%、10%调整为9%。依据【税总信息办便函〔019〕101号】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支撑深化增值税改革 下发电子税务局相关功能建设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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