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
登录新疆电子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购买方申请,还是销售方申请。
购买方申请
如果您选择了“购买方申请”,系统会弹出如下提示信息。请按提示信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销售方申请
注意:如果您选择了“销售方申请”,系统会查询系统中是否存在您的专用发票开具记录,如果不存在记录,您将不能使用本功能!
1、选择“销售方申请理由”;
2、录入“对应蓝字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3、录入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下一个步骤。
注意:蓝字发票的信息必须录入正确,系统会对发票信息进行校验,校验失败时,会弹出如下提示信息:
此时,请检查并更正录入的发票信息。
第二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点击【增加】按钮增加红字发票的申请信息。添加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下一个步骤。
第三步:浏览确认
确认申请信息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信息。
第四步:审核中
等待税务机关审核申请信息。
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按钮可以查看申请信息;
点击【撤销】按钮,可以在税务机关审核前撤销本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