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负责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服务等工作,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机构办公地点为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8号圆融大厦,邮编215028,
电话0512-66963242。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负责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进出口日常管理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8号圆融大厦6楼,邮编215028,
电话0512-66962079。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税务分局
负责苏州工业园区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内中小企业的税源基础管理工作及税收风险应对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66号综合保税大厦24楼,邮编215028,
电话0512-66962021。
四、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独墅湖科教创新区税务分局
负责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内中小企业的税源基础管理工作及税收风险应对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8楼,邮编215028,
电话0512-66963270。
五、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税务分局
负责苏州工业园区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中小企业的税源基础管理工作及税收风险应对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苏州工业园区慈云路9号,邮编215028,
电话0512-66963519。
六、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金鸡湖商务区税务分局
负责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内中小企业的税源基础管理工作及税收风险应对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暂为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8号圆融大厦10楼,邮编215028,
电话0512-66963344。
七、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查局
负责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稽查管理和案件查处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8号圆融大厦7楼,邮编215028,
电话0512-66962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