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各分局(所)地址及联系电话

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各分局(所)地址及联系电话

63072019-01-17 12:17  中国政务服务网

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负责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本级特服号日常管理和业务运维;接受、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含职业年金)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负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的各类涉税涉费受理和办理;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备案、税收证明开具等;负责发票、税收票证的实物管理;负责催报催缴、非正常户认定及公告注销、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公告、应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告知等涉税事项职责;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办公地点: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邮编:224100,

电话:0515-83936100。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区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个性化服务、数据补充采集、部分清单化的基础管理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含职业年金)征收管理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盐城市大丰区金丰南路10号,邮编:224100,

电话:0515-83511529。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西团税务分局

负责西团镇、丰华街道、大丰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部分清单化基础税(费)管理职责;负责上级推送的属地纳税人部分税(费)综合风险应对和专项风险应对;负责咨询辅导类纳税服务和属地纳税人税收、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委托代征(点)网络建设、日常运行管理等社会化征收服务。

机构办公地点:盐城市大丰区西团镇新建路永泰翡翠城8幢二楼,邮编:224125,

电话:0515-68851000。

四、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刘庄税务分局

负责刘庄镇、大中街道、白驹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部分清单化基础税(费)管理职责;负责上级推送的属地纳税人部分税(费)综合风险应对和专项风险应对;负责咨询辅导类纳税服务和属地纳税人税收、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委托代征(点)网络建设、日常运行管理等社会化征收服务。

机构办公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友谊村党群服务中心(204国道东侧),邮编:224111,

电话:0515-68851011。

五、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小海税务分局

负责小海镇、草堰镇、东坝头农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部分清单化基础税(费)管理职责;负责上级推送的属地纳税人部分税(费)综合风险应对和专项风险应对;负责咨询辅导类纳税服务和属地纳税人税收、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委托代征(点)网络建设、日常运行管理等社会化征收服务。

机构办公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兴海路9号,邮编:224121,

电话:0515-69862308。

六、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万盈税务分局

负责万盈镇、大桥镇、大中农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部分清单化基础税(费)管理职责;负责上级推送的属地纳税人部分税(费)综合风险应对和专项风险应对;负责咨询辅导类纳税服务和属地纳税人税收、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委托代征(点)网络建设、日常运行管理等社会化征收服务。

机构办公地点:盐城市大丰区万盈镇振兴路万达花苑二楼,邮编:224128,

电话:0515-69862326。

七、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南阳税务分局

负责南阳镇、草庙镇、大丰港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部分清单化基础税(费)管理职责;负责上级推送的属地纳税人部分税(费)综合风险应对和专项风险应对;负责咨询辅导类纳税服务和属地纳税人税收、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委托代征(点)网络建设、日常运行管理等社会化征收服务。

机构办公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黄海路税务东大楼,邮编:224141,

电话:0515-68855950。

八、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新丰税务分局

负责新丰镇、三龙镇、方强农场、上海农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部分清单化基础税(费)管理职责;负责上级推送的属地纳税人部分税(费)综合风险应对和专项风险应对;负责咨询辅导类纳税服务和属地纳税人税收、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委托代征(点)网络建设、日常运行管理等社会化征收服务。

机构办公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人民路66号,邮编:224171,

电话:0515-68855938。

相关标签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