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税务分局对外联系方式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安排,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郑港税务分局、三官庙税务分局、银河税务分局等派出机构公告如下:
1. 郑港税务分局
管辖范围及工作职责:负责郑港办事处、新港办事处、滨河办事处、张庄办事处、龙港办事处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管理;承担相关纳税(费)人的日常服务事项及风险应对工作。
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长安路办公区(原郑州航空港区国税分局)
电话:0371-56923111
邮编:450019
2. 三官庙税务分局
管辖范围:负责三官庙办事处、八岗办事处、清河办事处、冯堂办事处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管理;承担相关纳税(费)人的日常服务事项及风险应对工作。
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长安路办公区(原郑州航空港区国税分局)
电话:0371-56923135
邮编:450019
3. 银河税务分局
管辖范围:负责银河办事处、龙王办事处、明港办事处、八千办事处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管理;承担相关纳税(费)人的日常服务事项及风险应对工作。
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长安路办公区(原郑州航空港区国税分局)
电话:0371-56923126
邮编:45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