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税务局派出机构对外联系信息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现就国家税务总局长葛市派出机构成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长葛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负责长葛市行政辖区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服务工作(注: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组织开展本单位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负责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负责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组织实施税收法律知识宣传等工作。
机构地址:长葛市葛天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461500
电话:0374--6123752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长葛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主要负责长葛市行政辖区内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负责重点税源企业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负责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
机构地址:长葛市颍川大道346号
邮编:461500
电话:0374—2512553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长葛市税务局后河税务分局,主要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管理(注: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承担相关纳税(费)人的基础管理事项及风险应对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管辖后河镇、坡胡镇。
机构地址:长葛市后河镇葛天大道西段
邮编:461500
电话:0374--6616677
四、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长葛市税务局和尚桥税务分局,主要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管理(注: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承担相关纳税(费)人的基础管理事项及风险应对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管辖和尚桥镇、石固镇。
机构地址:长葛市文化路中段
邮编:461500
电话:0374--2512655。
五、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长葛市税务局长兴税务分局,主要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管理(注: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承担相关纳税(费)人的基础管理事项及风险应对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管辖长兴路办事处、增福镇。
机构地址:长葛市长兴路中段
邮编:461500
电话:0374--6191227
六、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长葛市税务局金桥税务分局,主要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管理(注: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承担相关纳税(费)人的基础管理事项及风险应对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管辖金桥路办事处、老城镇。
地址:长葛市人民路中段
邮编:461500
电话:0374—2512518
七、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长葛市税务局长社税务分局,主要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管理(注: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承担相关纳税(费)人的基础管理事项及风险应对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管辖长社路办事处、建设路办事处。
机构地址:长葛市视察路8号
邮编:461500
电话:0374--6191566
八、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长葛市税务局大周税务分局,主要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管理(注: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承担相关纳税(费)人的基础管理事项及风险应对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管辖大周镇、佛耳湖镇。
机构地址:长葛市大周镇中心大街中段
邮编:461500
电话:0374--6565177
九、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长葛市税务局董村税务分局,主要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管理(注: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承担相关纳税(费)人的基础管理事项及风险应对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管辖董村镇、石象镇、古桥镇、南席镇。
机构地址:长葛市董村镇长南路8号
邮编:461500
电话:0374--668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