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因股东意见不一致,已无法经营,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公司予以解散并成立清算组,依法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同时,将清算组负责人及清算组成员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清算组负责人:
清算组成员: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