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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仅可对本企业的注册登记信息进行下列申请操作。
功能简介
本功能模块主要提供企业注册信息的变更申报功能。
操作:
点击界面左侧菜单,选择 “企业注册登记”-“企业注册信息变更申请”,进入企业注册信息变更录入界面,如下图所示。
图 2.2.1.1.1
录入:企业注册信息包含三部分:企业信息表、投资关系表和报关人员表,通过点击各表的选项卡可跳转到相应界面,点击菜单后系统默认显示为当前登录企业的企业信息表界面。在该界面中可以查看到企业当前的注册基本信息,界面显示的字段分为灰色只读项和带符号可编辑项。其中灰色只读项为系统反填内容,可编辑项为允许变更的内容。而可编辑项又分为选填和必填两类,如录入框后带“必填”字样的,则为必填内容。
需要变更的字段进行修改后,可对变更数据进行暂存或申报操作。
增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说明:
1、 对于注册备案时没有填写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老企业,做变更业务时,社会信用代码的录入框为可编辑状态;录入界面如下图所示:
图 2.2.1.1.2
在变更业务中涉及到新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功能的各字段的校验规则为: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选填字段,可录入长度为18位的大写字母或数字;
2) “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务登记号”和“进出口企业代码”字段长度为不超过32位字符。是否必填等其他校验条件保持不变。
2、 如果已录入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在做变更业务时,此字段仅显示,不可修改。如下图所示:
图 2.2.1.1.3
暂存:变更数据录入完毕,点击暂存按钮,可对当前录入的内容进行保存,系统弹出提示框提示暂存成功,如下图所示。
图 2.2.1.1.4
修改:点击修改按钮,系统跳转到修改查询界面,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查询结果列表,如下图所示。
图 2.2.1.1.5
在查询列表中点击需要进行修改操作的记录后方的修改按钮,即进入修改界面,可进行修改操作。
说明:
1、只有暂存和退单数据可进行修改操作,数据如果进行了申报操作,则不可再修改。
2、对修改完毕的数据可继续进行暂存操作,也可直接进行申报。
申报:企业注册信息变更录入完毕,点击申报按钮,即可将当前录入信息向海关企管内网进行申报,如申报数据满足系统校验条件,则系统弹出提示框提示操作成功;如未满足校验条件,系统弹出提示,根据提示对不满足条件的数据进行修改后再次申报即可。
删除:对于暂存和退单数据,如不再需要,可进行删除操作。在变更界面点击删除按钮,系统弹出删除确认框,如下图所示。
图 2.2.1.1.6
点击是按钮进行删除确认,删除操作成功,系统弹出提示,如下图所示。
图 2.2.1.1.7
说明:
对于自理录入的变更申请,如果申报数据变更了下列内容:
(1) 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码、企业名称、企业地址发生变更的;
(2) 报关企业分支机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分支机构的上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的;
(3) 企业上级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如果上级单位已经在海关注册(未注销),且上级单位的名称与当前要修改的名称不一致的;
(4) 企业所属报关人员新增或注销,报关人员姓名、身份证件类型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
(5) 分支机构与上级单位关系不是“总/分公司”的;
变更申请将会由海关关员进行人工审核,海关内网会给电子口岸发送“转人工审核”回执,如下图:
图 2.2.1.1.8
图 2.2.1.1.9
打印:点击打印按钮,可对当前界面的内容进行打印,预览界面如下图所示:
图 2.2.1.1.10
功能简介
本功能模块主要提供企业换证申请的录入申报功能。
操作:
点击选择菜单“企业注册登记”-“企业换证申请”,进入企业换证申请界面,如下图所示。
图2.2.1.2.1
系统默认显示当前登录企业的基本信息,企业录入换证原因后,点击申报按钮,将换证申请向海关提交。
暂存、修改、删除操作参见2.1.1章节介绍。
功能简介
本功能模块主要提供完成企业注销申请的录入申报功能。
操作:
点击选择菜单“企业注册登记”-“企业注销申请”,进入企业注销申请界面,如下图所示。
图2.2.1.3.1
系统默认显示当前登录企业的基本信息,企业下拉选择注销原因后,点击申报按钮,将注销申请向海关提交。注销原因如选择第五条“其他依法应当注销注册登记的情况”时,下方的“其他原因”录入框变为可编辑状态,可在此录入具体注销原因。
暂存、修改、删除操作参见2.1.1章节介绍。
功能简介
本功能模块主要提供企业变更注册地海关申请的录入申报功能。
操作:
点击选择菜单“企业注册登记”-“企业变更注册地海关申请”,进入企业变更注册地海关申请界面,如下图所示。
图2.2.1.6.1
系统默认显示当前登录企业的基本信息,企业录入迁入地海关和变更原因后,点击申报按钮,将变更注册地海关申请向海关提交。
暂存、修改、删除操作参见2.1.1章节介绍。
10月18日,海关总署在中国电子口岸网站正式上线运行中国海关“关企合作平台”。“关企合作平台”具有企业信息查询、海关业务办理、企业疑难解答、政策法规推送、企业材料报送、海关业务提醒等6项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