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关注:172

根据职责调整,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责任人:谷小红    

电话:0555-4959189

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机关工作,协调机关各股室的工作关系;制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组织实施职务评聘、推荐、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局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管理和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专项资金、各项财政拨款、预决算、基本建设、业务经费及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负责编制、统计全系统的各项经济指标,按期汇总各项经济计划执行情况;承担本部门所有县本级和转报上级机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负责与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咨询、协调、督查工作;执行行政审批政策,研究制定行政审批业务流程,规范行政审批实施程序;负责中心窗口的基础工作,按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要求建立健全窗口规章制度。

(二)城乡建设股(市政公用管理中心)    

责任人:吴向峰    

电话:0555-4959191

研究制定城市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建设年度计划;编制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市市政行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办法,编制城市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和改造计划;承担全县燃气行业管理责任;负责城区道路、桥梁、雨污水管网、污水及泵站、污水行业管理和污泥处理处置等;指导农村危房改造。

(三)综合股(法规股)    

责任人:罗科梅    

电话:0555-4959277

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系统信访、综治及提案、议案办理工作;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研究分析重大的综合性政策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建筑业管理股(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人:黄琼    

电话:0555-4959190(0555-4959610)

研究制定全县建筑业发展规划,对建筑业实行行业管理;指导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行为,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监督工作;负责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新技术,新工法的推广应用;拟定建筑行业体制改革方案,负责执行建筑节能、建筑产业化及绿色建筑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工作。

(五)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服务中心(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股)     

责任人:任强强    

电话:0555-4959195

负责对消防设计符合要求的特殊建设工程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消防设计审查意见;负责对符合消防验收条件的特殊建设工程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组织消防验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负责对其他建设工程进行备案、抽查,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其他建设工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制作检查记录,并向社会公示;负责对检查不合格的其他建设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整改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复查,并出具复查意见;依法对建设工程项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全县范围内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及组织专家评审工作。

(六)房地产综合管理股(物业管理股)   

责任人:潘陶、范厚岳    

电话:0555-4332197、0555-4332339

研究制定全县城市住房保障政策、房地产行业、物业管理、政策和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商品房预(销)售业务的审核工作;指导、督查、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受理房地产市场违法行为案件;负责房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县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职业资格以及选聘前期物业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屋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交存、管理并监督使用。

(七)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责任人:孙礼飞         

电话:0555-4959610

负责县内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制定安全监督工作方案;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查处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参加各类建设施工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考核;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城建档案馆)           

责任人:胡宗斌         

电话:0555-4959188

负责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和工程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抽查;对工程实体、技术资料、验收过程的监督抽查;对混凝土预制构件及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的监督检查;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受理工程质量投诉及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组织巡查,掌握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九)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责任人:夏有为          

电话:0555-4959185

负责保障性住房管理、房屋测绘、房屋面积核算及成果利用、白蚁防治、商品房网签备案、房地产交易等工作。

三、办公地址

含山县望梅路与褒禅山路交叉口    邮编:238100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 — 12:00      下午:2:30 — 5:30

五、单位负责人

党组书记、局长    徐双牛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55-4959189

传真:0555-4959183

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建设事业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拟订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等方面的政策及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81040.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