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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简称:市住建局
单位地址:贵州省清镇市百花路11号综合行政楼17、18楼(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551400
联系电话:0851-82522269
传真号码:0851-82527121
办公时间:0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卢 宇
住建局行政机关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一)科室负责同志:李锐 联系方式:0851-82522269
(二)科室职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宣传、机要、信访、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督查、信息、保密、后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住建局系统的党建、理论学习、职称评定、知识分子和老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培训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建设系统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综合协调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局党委的日常工作。
二、城乡建设科
(一)科室负责同志:肖永超 联系方式:0851-82524522
(二)科室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拟订城市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立项和可研的审查、审批或报批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工作;负责城市雕塑建设工作;负责城建投资形成的城市基础设施国有资产使用权的运行监督;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工作,协调城市地下管网建设;负责供气企业资质审查及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计工作。增加村镇建设和推进城镇化相关工作职责;负责城市“三变”工作。
三、建筑施工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一)科室负责同志:潘峰 联系方式:0851-82577506
(二)科室职责: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单位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批和批件、证书的统一发放的工作;负责协调、管理、督办各业务科室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考核本单位进驻“政务大厅窗口”的行政审批工作。
四、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科
(一)科室负责同志:吴俊良 联系方式:0851-82514125
(二)科室职责:拟定全市住宅建设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企业的资质初审、登记等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资质的审查及许可证的换发工作;监督检查房地产开发单位经营活动及年度开发计划执行情况;指导监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实施,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住宅小区建设的监管工作,负责居住小区和住宅开展项目的竣工综合验收工作;负责房地产业对外交流合作。
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
一、清镇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清镇市住建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下设3个内设机构:住房保障服务科、房地产交易服务科、房屋租赁服务科。
(一)科室负责同志:曹正莲 联系方式:0851-82514492
(二)科室职责:承担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审核、建档等日常服务工作;统筹开展对已保障户资格复核工作;承担保障性住房配组、指导销售、回购、储备、补贴发放、以资配建核算等工作;承担社会捐赠的公租房和公租房建设资金管理等服务工作;承担住房保障相关报表的统计。承担房地产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数据管理工作;承担房地产交易档案的建立、管理和查询利用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房屋面积预测绘、预售楼盘表管理、商品房交易预售合同备案、房屋面积实测绘管理、现售楼盘表管理、商品房销售现房备案、商品房交易现售合同备案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房屋转让备案、房屋抵押备案工作;协助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房屋维修资金归集,商品房交付备案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房屋维修资金管理、拨付等服务工作;协助房产信息查核工作。承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档案保管等相关工作。负责市属房改单位职工的增量补贴归集、管理工作,负责存量补贴兑现工作;协助办理清镇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准入许可证。承担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清镇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
(一)科室负责同志:朱江 联系方式:0851-82520891
(二)科室职责:负责全市在建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相关服务工作;配合开展建设、设计、施工等各方主体及建设工程建设程序合法性的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开展对主要建筑材料、配件、设备等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关键部位的质量检查,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参与调查并协助处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和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配合人社部门协调解决住建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助开展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负责建筑施工远程监控管理和安全动态平台管理工作;配合开展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负责消防工程技术规范执行、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消防工程违法行为调查等建筑工程消防事务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全市城镇燃气(含液化气、管道天燃气)市场秩序监督检查和燃气违法行为的调查工作;协助开展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的宣传培训、检查、鉴定等事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违反《贵阳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行为的调查工作;承担全市房屋白蚁灭治的指导工作;承担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清镇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一)科室负责同志:刘彩 联系方式:0851-82529893
(二)科室职责:协助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协助办理区域内施工许可证和工程竣工验收审查备案服务;协助对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及建筑市场(含预拌混凝土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进行管理服务;协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有关部门对建筑节能进行管理服务,指导对本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及咨询服务;协助开展建筑市场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城建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清镇市村镇建设服务站
(一)科室负责同志:刘智 联系方式:0851-82527719
(二)科室职责:协助拟订全市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计划;协助开展全市建制镇、村镇、村庄、重点镇及中心镇的建设工作;协助开展小城镇和村庄改善人居生态环境等的指导工作;协助开展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工作;协助组织推进村镇试点建设及村镇建设项目补助资金计划安排和使用;负责村镇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协助实施农村住房保障工作;指导乡镇对全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排查、申报及保护管理等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