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南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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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要负责人:陈蔚辰

办公地址: 贵阳市南明区经协大厦22楼

门户网站: https://www.nanming.gov.cn/zfbm_0/qzfhcxjsj/dwzz/

办公电话: 0851-85293381

传真号码:0851-85293195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 贵阳市南明区经协大厦22楼

邮政编码: 550002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冯玲;联系电话:0851-85293381

1.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确保其工作正常运转,负责起草本单位综合性文稿;

2.收集处理各类信息、工作动态;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承担文电、档案、机要、保密、会务、信访、政务公开、目标管理、公产管理及财务等后勤保障工作;

5.负责机关组织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宣传;牵头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

6.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及服务;
7.综合协调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应急处置工作;

8.负责局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审查报批工作;

9.负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行业技术工人培训工作;

10.负责局系统职业培训、继续教育工作及上岗资格考试、申报等工作;
11.负责对建设项目和有关单位执行建设程序及招投标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12.查处建筑活动中违反和规避招标、转包及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13.负责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法规的研究;

14.负责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

15.负责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监督管理;

16.组织、指导、监督本机关行政执法活动;

17.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二、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开发管理科

联系人:管毓恒;联系电话:0851-85293381

1.负责保障性住房报审;

2.协助做好全区保障性住房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3.负责廉租住房配租、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和审核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办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房屋租赁市场监管、违法查处、宣传工作;

6.指导、督促、检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展出租房巡查登记、采集信息、录入报送、日常检查等相关工作;

7.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本辖区流动人口工作;

8.协助做好全区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行业管理;

9.负责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整顿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10.协助做好房地产行业企业的资质管理和相关企业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认证工作;

11.负责本辖区物业服务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物业服务管理市场;

12.负责本辖区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本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

14.负责本辖区业主委员会的备案工作;

15.负责指导、监督本辖区范围内居住区、楼宇及其他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16.负责受理、调查、协调、处理本辖区物业服务管理纠纷;

17.负责辖区燃气经营站点的设立、变更、年审;

18.负责辖区燃气经营站点的安全管理,及对“黑气”的查处;

19.协调相关部门消除天然气管道占压安全隐患;

20.承担辖区内燃气市场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城乡建设科(建筑节能与科技科)

联系人:罗传金;联系电话:0851-85293089

1.负责全区范围内建筑行业、建筑市场的具体管理,指导建筑市场准入工作;

2.负责全区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指导、督促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

3.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工作;

4.配合有关应急处置工作。
5.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村镇建设的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计划;

6.负责指导乡和村庄的建设管理工作;

7.指导乡和村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工作;

8.督促农村建房通用设计图的推广工作;

9.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组织推进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10.负责全区村镇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计划安排和监督使用;

11.负责村镇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

12.贯彻执行国家建筑节能、建筑科技、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13.组织拟订全区建筑节能、建筑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14.指导全区建筑节能工作;

15.组织协调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

16.组织实施科技成果和新产品鉴定成果的转化推广建立并培育建设技术市场,指导技术引进、管理科技成果及技术保密工作;

17.组织拟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及重点科技发展项目计划并实施;

18.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运行数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工作。

四、房屋征收科

联系人:罗婷;联系电话:0851-85293381

1.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并对委托实施的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

2.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区政府;

3.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进行公布;

4.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5.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6.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的报区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7.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

8.负责征收资金的管理、使用;

9.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贵阳市南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阳市南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岀政策建议;负责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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