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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办公室(人事教育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处理、公文审核、综合会务、督查督办、接待、机要、档案管理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起草局机关重要文件文稿;负责督促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办理答复工作;承担绩效考评、政务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工作;统筹协调局信息化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资产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局党组管理的干部进行考核、任免及管理;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相关具体工作。协助县纪委派驻局纪检组工作。
负责人:陈代贵 联系电话:07786322916
执法督察与信访纠纷调处股。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发布及清理工作。承担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全县自然资源、测绘违法案件查处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查处重大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测绘违法案件。依法查处重大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协调全县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违法线索的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负责协调全县重大自然资源督察工作,组织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汇总分析全县自然资源督察工作重要信息和违法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参与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和调处部门有关自然资源纠纷的调处工作;指导各乡镇自然资源纠纷的调处工作;依法组织调处辖区内跨乡镇自然资源纠纷;配合做好有关自然资源权属纠纷的行政复议工作;受理有关自然资源方面群众信访举报、复查复核和统计上报工作。
负责人:张亚君 韦周汉 联系电话:07786329287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与所有者权益股。
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落实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报市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负责人:韦贵胜 联系电话:07786322965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调查监测股。
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和政策,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承担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拟定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
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开展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负责人:周忠汉 联系电话:07786327649
规划和耕地保护监督股(行政审批办)。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国家、自治区、市级和县级审批的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县级重大专项规划。负责统筹重要控制线的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承担组织编制全县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负责全县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政策研究、标准制订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调整方案的审查、报批、成果备案、维护。负责根据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统筹指导全县用地功能布局和分期实施。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乡镇组织编制、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对各乡镇的规划用地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规划行业管理,统一管理全县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和规划设计市场。负责管理和审查全县村庄规划。负责指导并监督检查各乡镇的村庄规划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组织对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办理各乡镇需要县级规划部门办理或出具初审意见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居民私有住宅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管理措施。
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管理工作。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负责县本级自然资源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政务服务工作,依法承担县本级自然资源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和审批工作。依法承担报国务院、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查工作。依法负责自然资源部门有关行政许可、批复等审批结果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综合统计。参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信访、复查复核。
负责人: 黄忠宁 联系电话:07786329257
规划用途管制与生态修复股。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指导和监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拟订和落实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有关政策研究、标准制定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审核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城市设计方案审查。负责临时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市政工程、交通设施规划管理的政策研究、标准制定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规划、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海绵城市规划、市政管线综合规划等涉及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的交通市政类规划,并承担相应报批和研究评估工作。参与编制、审查与交通市政有重大关系的各层次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负责市政工程、交通设施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及规划条件核实工作。
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负责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负责人: 韦建清 联系电话:07786329280
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
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实施矿业权管理政策,管理矿业权市场。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县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涉及自然资源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
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自然资源安全监测预警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和钟乳石。
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
负责人:黄颖 韦东 联系电话:07786321909
测绘地理信息股。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测量标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工作。负责全县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测绘产品质量。依法监督全县测绘资质资格。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负责人:周忠汉 刘恩 联系电话:07786327649
财务与资金运用股。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县有关
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非税收入征缴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定本部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及相关信息公开。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负责人:周厚甜 联系电话:07786328983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东兰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县全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