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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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区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工作职责(主任:覃洪友,联系电话:0778-2278367)

1.协助教育党工委领导处理日常党务,综合协调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

2.负责落实教育局党组会议决定和领导部署的工作;

3.做好教育系统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

4.负责紧急通知的传达,综合性会议的筹备;

5.负责起草教育党工委工作计划、总结;

6.提出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经教育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具体组织实施;

7.组织党员学习,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教育工作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8.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主任:余建生,联系电话:0778-2283572 传真:0778-2264026)

1.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和对各股室、局属二层机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会议记录。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文件、报告、请示、计划、总结,负责会议决定和领导部署工作、批示文件的处理或督办;

3.负责局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接待、车辆安排等工作。

(三)人事股工作职责(股长:覃海军,联系电话:0778-2281164)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学校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2.办理教育系统人事的调配、奖惩、工资福利、离退休、职称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手续;

3.负责教育系统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4.负责教育人事的统计及档案的管理等工作。

(四)财务股工作职责(股长:韦海成,联系电话:0778-2200767)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对本单位经济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2.按照经费使用规定,负责组织编制单位年度收支预算,审核、监督财务收支,保证各项资金合理使用;

3.监督检查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和指标的完成情况,严格计划用款和报批手续,发现经济管理薄弱环节,及时向领导提出管理意见和建议;

4.负责会计报表的编制,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做好会计资料、原始凭证的汇总及归档。

(五)基础教育股工作职责(股长:韦永辉,联系电话:0778-2281344)

1.负责制定全区基础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

2.负责管理和指导中小学课程计划、教学计划、实施素质教育等情况,研究基础教育的综合改革;

3.负责中小学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划分学校服务区;

4.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审核、发放新生学籍证书,办理学籍更改手续;审验、颁发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特殊教育工作;

6.负责审批免费教科书等进校书刊,审批基础教育阶段社会力量办学申请及年审工作;

7.负责全区学年初教育统计工作;

8.协助完成教育扶贫工作,负责全区贫困村义务教育保障工作。

(六)学前教育股工作职责(股长:唐芳叶,联系电话0778-2280930)

1.负责全区保育教育管理工作、检查评估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及股室做好幼儿教师培训工作及本股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学前教育学籍管理工作。

(七)教研室工作职责(主任:吴朝广,中教组:0778-2281414,小教组:0778-2250118)

1.承担中小学各学科教学研究任务,深入教学第一线掌握教学情况,督促指导学校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2.检查指导学校教学教研常规工作;

3.做好期终考试的命题和质量分析工作;

4.开展课题研究,总结推广先进教育教学经验;

5.检查指导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制定实施素质教育计划并指导实施。

(八)督导室工作职责(主任:陆建勇,联系电话:0778-2107321)

1.承担金城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拟订金城江区教育督导工作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拟订教育督导评估的标准、指标体系和具体实施方案;

3.负责对金城江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4.负责组织对金城江区各级各类教育进行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九)现代教育技术股工作职责(负责人:谭维海,联系电话:0778-2109588)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育技术装备、电化教育和教育信息化等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制定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电化教育工作及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和协助学校予以实施;

3.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教育信息化等工作进行指导、辅导、检查和评估;

4.组织各学校开展教育技术课题研究及推广工作,推动全区教育信息化进程;

5.指导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及各类专用教室的建设、配备、管理、使用等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园)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教育信息化等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应的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对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及各类专用教室工作的检查、评比工作;

6.组织和开展中小学(园)教师教育技术技能培训工作和中小学实验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及中小学图书室人员培训工作;

7.负责关于中小学“省(市)‘校校通’工程”“农远工程”“薄改”“三通”“两平台”等项目的实施推进工作。

(十)项目办工作职责(主任:张海弘,联系电话:0778-2296316)

1.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校舍建设规划,核查登记校舍危房情况,并拟定年度修建计划及教育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

2.认真做好各中小学、幼儿园基建项目的立项、申报,组织人员进行项目前期论证、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建设用地征用等前期准备工作;

3.严格教育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强化工程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组织好工程三阶段验收和竣工结算审计及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处理各类项目文稿,及时上报有关报表;

5.负责监管各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的零星维修,对项目学校校长、园长和施工人员进行土建知识的培训及技术指导;

6.负责编报教育系统基建的月报、季报、年报和建设项目的网上数据录入工作;

7.监督检查项目学校校舍管理使用和维护等工作;

8.完成局内安排的中心工作,积极协调配合各股室完成其他工作。

(十一)德育研究室工作职责(办公室主任:杨波,联系电话:0778-2284077)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评估全区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组织好中小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和评优表彰活动;

3.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生的校外教育和社会实践;

4.指导学校团队工作,构建学校党政工团队齐抓共管的德育工作格局;

5.加强德育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学校德育工作经验,抓好典型,树立榜样,推动学校德育工作健康发展;

6.负责班主任和德育管理者培训工作;德育中心组的主持、组织、策划和指导工作;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十二)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主任:吴秀诚,联系电话:0778-2287958)

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负责起草全区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和重要会议报告;

2.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3.指导、督促、检查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学校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4.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6.负责校园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舍安全和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等协调、指导;

7.负责督促指导学校开展交通、食品、消防、人民防空、防地震、平安综治等工作;

8.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9.履行本股室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工作职责,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十三)教育工会工作职责(工会主席:覃建忠,联系电话:0778-2203288)

1.贯彻落实党的有关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每个时期工会工作的任务;

2.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社会职能,协助党政对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3.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组织教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4.落实上级工会部署的各项任务,开展工会的各项业务工作,指导本系统各基层工会工作;

5.负责本系统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与各级党组织协商推荐基层工会的主要领导人选,研究制定基层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本系统工会经费的收支核算,工会专项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审查和审计工作;

7.宣传党和国家的劳动保险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的养老、医疗、生育、工伤等保险工作,关心教职工福利,指导开展互助互济活动,减轻教职工后顾之忧。

(十四)后勤股工作职责(兼任股长:余建生,联系电话:0778-2107325)

1.负责本局内部的后勤、卫生、治保等工作;

2.负责本局组织的各种会议培训的后勤工作;

3.负责对本局车辆、油料的管理使用和车辆的运行、保养,负责与金城江区公车平台申请公务用车;

4.负责采购日常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

5.负责本局的户籍管理和本局居民医保上报工作;

6.负责教育系统的节能减排工作;

7.负责教育局文件、材料的复印;

8.维护本局院内美化绿化设施,做好树木、花草的护理、保养工作。

(十五)教师工作股工作职责(股长:覃又马,联系电话:0778-2106609)

1.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的组织、发动工作;

3.负责“国培”“区培”等市级以上培训工作;

4.中小学教师县(区)级以上评优工作。

(十六)绩效办工作职责(主任:覃志敏,联系电话:15717788002)

1.深入调查研究,拟定并逐步修改完善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2.指导、检查、督促学校规范教师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工作;

3.负责校长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评定工作。

(十七)学生资助中心工作职责(主任:张丽珍,副主任(负责人):韦红岩,联系电话:0778-2107817)

1.负责国家各项资助惠民政策的宣传工作;

2.负责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发放工作;

3.负责学前教育免保教费补助发放工作;

4.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5.负责“服务惠民,美丽乡村”之“教育服务”工作业务;

6.负责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基层补偿工作。

(十八)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主任:覃益党,联系电话:0778-2296676)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指示、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全系统党组织、党员干部和从政、从教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2.协助局党委抓好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抓好有关制度建设;

3.调查处理教育系统党员、党政领导干部和党组织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办的揭发检举、控告、申诉案件,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

4.负责督导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工作,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5.负责督导局机关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重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招生考试、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

6.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学校办事公开工作;

7.完成市教育局纪委,区纪委、纠风办、监察局、教育局党委及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九)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工作职责(负责人:杨波,联系电话:0778-2119953)

负责金城江区未成年人、中小学生和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调研、培训、宣传、指导和引领等工作,面向全区未成年人和师生提供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教育、心理咨询与辅导等公益性服务。

(二十)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人:兰莎莎,联系电话:0778-2081611)

1.承担金城江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金城江区语言文字资源数据采集管理、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和金城江区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安何,联系电话:0778-2285098)

1.负责拟定、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协助拟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餐学生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3.协助拟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专项经费管理细则,做好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方案;

4.指导和监督检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

5.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供货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6.协助开展学生营养改善状况调查,统计分析营养餐的实施成效,为营养改善工作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7.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按时准确在线填报全国营养改善计划月报表;建立工作通报、目标考核、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二十二)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活动中心工作职责(主任:梅琳,联系电话:0778-2213399)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2.为青少年课余时间进行健康有益的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

3.认真落实《校外教育工作规程》和《金城江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意见(试行)》,指导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四有新人;

4.负责办好艺术、体育、科技、文化课程项目的学科班教育培训,发现和培养青少年学生优秀人才,展示青少年文化建设成果;

5.负责该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三)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研究室工作职责(主任:唐任龙,联系电话:0778-2107321)

1.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区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完成上级下达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目标任务;

2.拟订全区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和指导文件,并组织实施;

3.配合其它股室开展有关中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十四)支教办工作职责(负责人:吴义勇,联系电话:0778-2282695)

1.负责全区教师支教、走教和交流轮岗的选派工作;

2.负责支教和交流轮岗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及时妥善解决支教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负责支教和交流轮岗工作补助的发放工作;

4.负责对各学校支教和交流轮岗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十五)乡村振兴(扶贫)办工作职责(负责人:陆润泽,联系电话:0778-2107325)

1.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的扶贫工作方针、政策;

2.拟订教育局扶贫工作政策和规划,具体组织实施本系统推进教育扶贫有关工作,指导和督查本系统教育帮扶工作;

3.参加扶贫会议、负责局扶贫办的上传下达工作;

4.搜集整理上报教育局扶贫工作材料,领取报送公文,建立健全工作档案;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教育扶贫工作任务。

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张丽珍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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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当好区委、区政府在教育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研究提出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拟定全区教育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全区教育体制改革政策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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